经研究决定,学校党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贠禄同志〔梧州学院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江成英同志〔梧州学院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李兆元同志〔梧州学院体育健康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晏劲松同志〔梧州学院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陈洁同志〔梧州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谢友中同志〔梧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白续辉同志〔梧州学院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黄璜同志〔梧州学院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现予以预告。
考察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月22日。
意见箱设在明理楼南楼一楼,如对考察对象和干部考察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干部考察组或学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反映。(地址:明理楼9楼梧州学院党委组织部,邮政编码:543002,电话:0774-5835531,举报邮箱:wzxyzzbgbk@163.com)。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欢迎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同时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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