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 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5 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梧院职改〔2023〕9 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和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经学校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并进行复核,学校职改办决定对梧州学院2023年度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
任何单位或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梧州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邮箱:rsc5833342@163.com,联系电话:0774-5834882。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学校职改办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梧州学院 2023 年度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梧州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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