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梧州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根据《梧州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管理办法(修订)》展开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学校学术委员审议,拟推荐《从普及走向优质:新建地方高校美育育人体系的探索与实践》等六项特等等次的梧州学院教学成果奖参评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
现将拟推荐参评的六项梧州学院教学成果奖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截止2023年7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属权、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须在推荐成果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梧州学院教务处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裴英竹,办公室旧行政楼305,联系电话:0774-5829121。
附件:拟推荐六项梧州学院教学成果奖名单 .doc
梧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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