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文章类型:学院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2-08-08  点击次数:17630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和自治区科技技术厅发布的《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科研助理岗位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梧州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3年10月,原梧州市教育学院、原梧州师范学校并入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6年2月,教育部批准,在广西大学梧州分校的基础上建立梧州学院。梧州学院是一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多科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梧州学院地处素有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美誉的广西梧州市。梧州市是广西高等教育的发源地,1928年,广西大学在梧州建校办学。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文献整理、校对工作。科研助理为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研究期间聘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科研平台进行科研活动,进行科研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招聘岗位

本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6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梧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五、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梧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六)本次招聘原则上为2022届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六、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9日至8月19日17:30。未招满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报名是否成功以学校指定邮箱收件为准。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梧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科研助理岗版)》(附件2),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电子邮箱:wzxyrczp@163.com(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报名要求:

(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因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把关。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面试考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信息。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根据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七、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时间为一年。

八、管理考核

各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对科研助理的聘任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科研助理的具体管理实行项目(平台)主持人负责制,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是科研助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聘岗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对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助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安全。

九、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本单位网站(http://www.gxuwz.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本单位网站(http://www.gxuwz.edu.cn/)发布。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774-5831713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梧州学院人事处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邮编:543002

邮箱:wzxyrczp@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xuwz.edu.cn/

联系人:卢老师  张老师

电话:0774-5834882(人事处)  0774-5835527(科研处)

附件:附件1.梧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2.梧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科研助理岗版).doc

梧州学院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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