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食堂大宗物资(固定价格类)供应商采购项目(GS2020-D1-C112)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S2020-D1-C1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梧州学院食堂大宗物资(固定价格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磋商人可就“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某个分标的全部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也可就两个分标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注:A、B、C分标每个磋商人最多可以报名参加1个分标的投标,最多只能中得1个分标,其他分标不限。)”。
现更正为“磋商人可就“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进行报价竞标,其中A、B、C分标每个磋商人只能报名参加1个分标的报价竞标,其他分标报价竞标数量不限”。
二、原采购文件中资信及商务文件商务部分要求“▲(9)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磋商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磋商人如为近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现更正为删除此条款要求,本项目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表述的一并删除。
三、原采购文件中“四、样品清退: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所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样品不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在评标当天退还,接到退还样品通知1个小时内清退完毕,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后果自负。中标(成交)人样品送采购人。”。
现更正为“四、所有样品均不退还,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处理。”
四、原采购文件中“采购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20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现更正为“采购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20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更正日期:2020年9月24日
更正理由:更好地优化采购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梧州学院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74-583563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梧州分公司地址:梧州市西堤三路19号国龙财富中心11楼15-16室
项目负责人:李琪 联系电话:0771-5828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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