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科技大楼行政办公窗帘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类型:招标采购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0-09-19  点击次数:13594

梧州学院“科技大楼行政办公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我校现就“科技大楼行政办公窗帘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现将此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梧州学院“科技大楼行政办公窗帘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ZXYZB2020-X1-53

三、项目预算:54600.00

四、采购内容:我校科技大楼31间行政办公用房需安装窗帘,窗帘长度为312米,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五、工期要求: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日历日内。

六、竞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窗帘加工销售等相关内容;

2.具备法人资格;

3.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的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不接受分包。

七、竞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要求详见附件,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可直接在网上下载相关文件。

2.竞标供应商应就《报价表》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的报价,在全部满足招标采购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委根据竞标人的报价、业绩能力、服务方案、企业资质、样品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所得总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评分表。

3.竞标报价应为最具竞争性的一次性报价,不接受开标后的任何形式的优惠说明。

4.竞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完整提交相关竞标材料,提交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价。

5.成交人如果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校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依次类推,或重新组织竞标。

6.竞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评标证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提供评标所需材料文件:

竞标供应商请按以下顺序装订评标文件,一式肆份(正本1份,副本叁份),提供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一)报价表(单价及总报价、联系方式等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业绩能力

20181月以来,竞标供应商承担过学校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类似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服务方案

竞标供应商就本采购项目自拟服务方案,要求详见附加评分表。

九、提供小样要求 竞标供应商现场须提供小样,小样规格如下:

1.窗帘布料:长为60cm*50cm 2.窗帘轨道:长60cm 3.布带:长50cm*8cm 4.布钩:两个

以上小样由竞标供应商各自用纸箱密封好,并在纸箱外包装侧面贴上写有公司名称的标签。

十、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923日上午900分。

2.竞标文件及小样送达地点: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南门商铺22号铺(佳又美超市旁边),投送文件时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致电0774-5835633

3.开标时间:2020923日上午900分截标后。

4.开标地点:梧州学院旧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评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逾期送达或不按要求密封的将不予受理。

参加竞标的竞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以下材料(不需要密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竞标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2)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十一、地址、联系电话

招标人:梧州学院

址: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旧行政楼五楼招标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 钟老师

联系电话:0774-5835633

梧州学院

2020918

附件:评分表.docx   报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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