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目前,我区已经进入汛期,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防汛抗洪工作的通知》和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梧州市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精神,确保汛期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我校今年汛期防汛抗洪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入战时状态
近期,我区桂北已持续出现强降雨,土壤水分趋于饱和,此次大暴雨到特大暴雨区与前期强降雨区部分重叠,致灾风险很大。受强降雨和上游来水影响,梧州市决定从6月7日11时30分起启动梧州市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6月9日,今年西江第1号洪水已经经过梧州。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梧州市的统一部署,进入防汛抗洪状态。学校防汛抗洪指挥部要进一步完善学校防汛抗洪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学校和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落实责任,落实人员保障,加强防汛物资储备,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志、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联络、教学安排等措施,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二、加强防汛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
学校防汛抗洪指挥部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国际交流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和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分工,进一步加大防汛抗灾知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知识、防雷击、防溺水、交通安全、应急逃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禁止师生到地质灾害警戒区域以及山边、斜坡等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活动,严禁到江河边或水库游玩和游泳。积极组织师生学习汛期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学生在自然灾害面前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学生工作处、国际交流处、保卫处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宿舍检查,一旦发现有学生擅自离校、晚归和夜不归宿等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教务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和各相关二级学院加大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在建工程、闲置用房、围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和学校周边危险水域、山洪易发的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崩塌岩体、易雷击区域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和预警。对受到洪水冲击、浸泡的校舍、挡土墙、围墙、实验室等设施,要经过排查鉴定,确保安全后方能使用。
四、加强学校在建项目安全管理
后勤基建处要加强校园内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施工单位做好汛期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要避免冒雨施工造成人员伤亡。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好汛期值班工作。防汛期间,学校领导、各二级单位、部门领导,职能部门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及时报告学校值班室和保卫处。出现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者隐瞒不报。
学校值班室电话:5827755;保卫处值班电话:5833019。
梧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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