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入境人员排查工作的通告
文章类型:公告公示  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3-19  点击次数:815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境外返桂来桂人员指定集中隔离点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新冠防指〔2020〕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大力度防范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的通告》(桂新冠防指〔2020〕8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现就加强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入境人员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核查工作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由国家、自治区或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的我校教师、科研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人事处负责全面核查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情况,确保信息准确,切实做好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健康检测和跟踪工作。同时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报自治区教育厅,并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各类出入境人员排查工作

所有邀请、接待或安排有境外来校人员的单位、部门,必须提前一周如实报学校疫情防控防控指挥部和国际交流处,上报信息包括人员姓名、所在国家和城市、返程日期、具体行程(含转机等)、联系方式、所乘交通工具、个人身体状况等情况。国际交流处负责把信息报送给梧州市境外入梧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小组。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护照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到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如实向学校防控指挥部和国交处报告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亲属从境外返梧入梧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统计2020年2月25日后入境回国人员以及今后两个月内计划出国境的人员情况,包括本校教职工及家属,学生。统计汇总后报学校国交处(邮箱gjc@gxuwz.edu.cn),国交处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对不报、瞒报和漏报等失责行为,学校将追查相关责任。

附件:出入境人员统计表


梧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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