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梧州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5号通告)
文章类型:公告公示  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2-02  点击次数:7720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各位离退休教职工: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梧州市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梧州市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条例》《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20]4号)和梧州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离退休教职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鉴于老年人免疫功能弱,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和高危易发人群,本次疫情的危重症人群中老年人居多。全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老年群体中扩散蔓延的严峻形势,从保护离退休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将离退休教职工的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各项要求,凝聚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离退休教职工的感染率,尽最大努力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

二、全面了解离退休教职工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疫情监测工作。

学校人事处离退休工作科要坚持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了解老同志的相关情况,并提醒老同志高度重视,加强自我防护。

(二)配合做好相关患者医疗救治工作。

提醒发热、咳嗽老同志尽快到有关医疗机构就诊,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

(三)重点关注空巢孤寡老同志。

对于高龄空巢孤寡老同志实行结对联系制度,做到每天有问候,每天有提醒,既要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情况,也要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党委宣传部会同人事处做好通过公众号、网站、微信群、QQ群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老同志及其家人科学认识和预防疾病,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回应老同志的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引导老同志少外出,不串门、不聚会,引导他们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引导他们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五)加强场地管理。

对老同志公共活动场地临时关闭,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学校人事处要及时掌握老同志疫情发生、发展、变化情况等有关情况,及时将疫情情况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各离退休教职工要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人事处,由人事处报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希望各离退休教职工近期不要离开梧州,如确实需要外出的,或从外地返回梧州的,要及时报告人事处。

三、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人事处要建立老同志有关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就医的协调配合机制,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作为联系广大老同志的桥梁纽带作用,实行群防群控。

 

梧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版权所有©梧州学院 
桂ICP备05000941号  前置审核编号:桂JS200601-20   桂公网安备 45040302000045号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校内实验楼三楼
 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774)5841064、5833920、583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