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号)
文章类型:公告公示  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1-27  点击次数:5595

为贯彻落实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梧州市有关会议、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自治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假期结束(2月16日)前,所有离校回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任何单位、部门和老师不得以调研、实验名义要求学生提前返校。

二、已返乡在湖北等地度寒假的师生,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做好医学筛查和其他要求,妥善安排好生活学习。

三、即日起,全面暂停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四、我校体育馆、网球中心、风雨球场等运动场所于1月27日起开始暂停对外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全体师生员工务必要做好卫生防护,勤洗手,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活动。要遵照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居家管理相关要求,加强防护,减少外出,不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密切关注自身及有无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务必第一时间戴口罩到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就诊治疗,并主动告知流行病学史。已从武汉返乡的人员建议主动居家医学观察14天,尽量不要外出。

七、保卫处要对外地牌照车辆和非本校人员进出校园和生活区进行严格管理。

八、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人员值班,准确掌握本单位、本部门师生员工疫情防控情况,并及时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严格执行有关报告制度。学生工作处要及时掌握全校学生寒假去向情况,国际交流处要加强寒假留校的留学生管理。后勤基建处要安排好学校医务室对留校学生中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的人员进行医疗服务,发现需要报告的情况,务必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第一时间报告。

九、后勤基建处尽快采购必要的防控物资,做好必要的应急物资贮备。

 

  

 

梧州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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