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梧州学院校办企业服务部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类型: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4-02  点击次数:1707

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将《梧州学院校办企业服务部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学院

                                2019年42

梧州学院校办企业服务部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按照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改革的部署及《梧州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梧事改发〔2018〕1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梧州学院校办企业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6号)以及《梧州市委办公室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服务部实际情况,尊重历史、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本次改革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积极调研,充分论证,保障服务部改革过程中职工的知情权、发言权和选择权。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职工树立“改革才有机会”、“改革才有出路”的意识,认同改革,支持改革,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目标

目前服务部有在岗职工7人,退休职工15人,无任何实质性经营项目。根据政策文件精神,对服务部予以撤销,并做好服务部的资产清查、妥善安置人员,做好社会保险转移等过渡衔接,增强职工的改革获得感,使此次改革得以顺利完成。

(四)改革基准日

2019年6月30日。

二、实施步骤

(一)成立校办企业服务部改革领导小组

 长:邱房贵

 员:彭赞文      梁宏云        

(二)召开职工座谈会(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

召开职工座谈会,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各职工充分认识到此次改革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做好职工的安抚工作。

(三)资产清查(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1.财务清理。全面核查服务部的各项财务状况,对服务部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基本财务情况及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2.资产清理。对服务部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实,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

3.价值重估。对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办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4.鉴证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对服务部各项资产损益、资金挂账进行经济鉴证,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

5.资金核实。根据核实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道核资工作结果,报梧州市财政局并按批复进行调账处理。

6.资产处理。由主管单位梧州学院接收服务部所有资产。

(四)职工安置(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1.退休人员。现有退休人员16名,暂按原政策执行,即从办理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月起,退休人员除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核定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外,继续按目前标准给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即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企业养老基金部分和单位补贴差额部分。

2.在职人员。现有在职人员6名,薪酬待遇按原政策保持不变。从具体办理转接之月起,人事关系由梧州学院统一接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缴费,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畴,执行国家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五)撤销(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报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撤销梧州学院校办企业服务部。

 

版权所有©梧州学院 
桂ICP备05000941号  前置审核编号:桂JS200601-20   桂公网安备 45040302000045号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校内实验楼三楼
 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774)5841064、5833920、583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