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梧州学院可持续教学质量改进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类型:教学质量信息  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1-10  点击次数:10317

各单位、各部门:

《梧州学院可持续教学质量改进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学校2018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学院

                                                                                    2019年1月10日

 

梧州学院可持续教学质量改进保障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为尽快顺应高等教育新趋势,落实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新要求,实现我校第三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建设特色鲜明应用型高水平高校的奋斗目标,保障现代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的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构建适合自身的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构建可持续改进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教育部第26次咨询会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强调新形势下本科人才培养的地位与作用,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切实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主动向社会要教学资源、以质量文化营造良好环境。2017年9月8日,陈宝生部长在《人民日报》撰文提出,坚持内涵发展,加快教育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把质量作为教育的生命线,坚持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国家鼓励高校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的合作,实施专业认证和课程认证,保障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外部质量保障和内部质量保障的结合,要求构建持续质量改进闭环系统(评估-反馈-改进-评估),由关注“教育投入”到关注“教育产出”;由关注“教师是否教得好”到关注“学生是否学得好”;从重视办学资源条件、教学过程转向更加关注对学生学习成果、毕业生能力和使用效果的追踪评估。结合以外促内,以评促建,培养质量文化,升华大学文化。

二、指导思想

以学生为中心,紧紧围绕以下“五个度”开展工作:(1)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2)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适应度;(3)教师和教学资源对学校人才培养保障度;(4)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5)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确保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三、质量评建目标任务

宏观目标:持续改进培养目标,尽可能符合内外要求;持续改进毕业要求,尽可能支撑目标达成;持续改进培养方案,尽可能匹配毕业要求;持续改进师资队伍,尽可能提高教学水平;持续改进教学活动,尽可能提升课堂内涵;持续改进资源保障,尽可能支撑培养过程;持续改进学生服务;尽可能提高能力培养;持续改进教学评价,尽可能保障质量水平。通过周期性评价和持续改进,形成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氛围,进而实现质量提升的目的。

具体目标:外部质量保障机制和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相结合,确保持续改进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社会合理性评价和校内达成性评价并举的评价机制,实施“3+3”校内外“评估-反馈-改进-评估”闭环评建措施,校内评建包括“课堂环节质量动态监控评建”“形成性评建”“达成性评建”;社会(即校外)评建包括“培养目标合理性评建”“教学资源保障度评建”和“培养质量评建”。通过以外促内,评建结合,搭建教学质量保障网络监控平台,营造质量文化氛围,培养质量文化,升华大学文化。

四、质量评建组织形式和内容

(一)主动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布置的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工作,主动开展区内外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合作,实施专业认证、课程认证、技能认证等质量认证工作。

每四年对所有专业和所有课程进行一次评估。

(二)以学生为中心,实施成果导向的周期性评价,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度,构建监控、评价、反馈、持续改进等一系列环节形成的PDCA循环体系。实施“3+3”校内外“评估-反馈-改进-评估”闭环评建措施,校内评建包括“课堂环节质量动态监控评建”“形成性评建”和“达成性评建”;社会(即校外)评建包括“培养目标合理性评建”“教学资源保障度评建”和“培养质量评建”。

1.“课堂环节质量动态监控评建”是指日常动态教学评价活动中,通过学生网评、督导听课评价、领导听课评价、同行教师评价开展课堂环节质量动态监控评价,施行即时反馈和改进。

日常教学活动随机评建。由学校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统一安排。

2.“形成性评建”是关注学生成长过程的形成性评建活动,是学生发展状况进行评价和改进,是学校内部开展的质量保障评建措施。

组织班主任反馈、辅导员反馈、学业导师(学业导师包括授课导师、毕业设计导师、学年论文导师、专业课程设计导师、双创项目导师、创新性实验导师、学科竞赛导师等)反馈。

评建对象从招生到过程培养,一直到毕业追踪与反馈等。主要针对招生措施、生源状况、学业指导、心理指导、职业规划、学生对自我学校与成长的满意度、学风状况、学生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例如创新创业)表现,学生就业情况(例如毕业生就业率及职业发展情况),毕业生调查、用人单位调查、学生职业发展、毕业生反馈、用人单位反馈等,在反馈基础上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每年定期面向不同阶段的学生开展评价和改进,由二级学院组织和开展。

3.“达成性评建”是指学校内部针对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体现的评价和改进措施。

组织教师、督导、同行开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和改进。

评建对象一般包括毕业率、就业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作业、实习、实验、考核、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每个教学环节,尤其检查实习、实验、考核、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分析报告,评价这些环节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和要求,并实施改进。

每年定期组织评价和改进,由二级学院组织和开展。

4.“培养目标合理性评建”关注社会对我校学校和专业培养目标的定期评价和改进措施。

邀请同行学者、企业专家、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毕业生代表等开展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改进。

综合考虑与国家、区域发展的需求,考虑与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考虑与全球化趋势的需求、考虑与学校定位和专业定位的需求、考虑在校生或家长期许评价,考虑专家、教师的合理性评价,考虑用人单位合理性评价,考虑毕业生感受与期望等以上因素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进行改进。

每四年定期组织评价和改进,由二级学院组织和开展。

5.“教学资源保障度评建” 聚焦社会评价教学资源在人才培养的保障度,并进行改进的措施。

邀请企业专家、同行专家、专业教师、毕业生开展评价和改进。

评价对象是一切可以帮助学生达成学习目标的物化的、显性或隐性的、为学生学习服务的教学组成要素,一般包括: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室、教学经费、教材、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场馆等。

每年定期组织评价和改进,由二级学院组织和开展。

6.“培养质量评建” 对毕业生培养质量进行评价,同时也是对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的评价和改进。

通过用人单位反馈、校友追踪访问和第三方调查对毕业生培养质量进行评价。

建立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跟踪调查机制。根据反馈信息对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方案、培养方法进行调整改进。跟踪调查的主要内容有:(1)就业市场的需求情况。例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学历和学科的要求、人才需求量的变化、对就业难的认识、招聘时间及渠道、面试时考虑的因素、对毕业生的整体评价等等;(2)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例如综合素质强弱高低的描述、知识技能掌握情况、岗位适应能力、本校学生与他校学生的比较;(3)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及就业工作情况。例如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建议,教学改革的理解、认识和参与,对学校就业工作的满意度,学院在就业指导方面应注意的事项等等。

一般采取设计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调查表形式实施。

第三方调查是面向学校全体毕业生采样调查。结果用来对比或佐证学校调查结论。

每年定期组织学校调查,由二级学院组织和开展;每两年定期组织第三方调查,由学工工作部(处)牵头组织和开展。

五、质量评建机构和队伍

质量保障活动在梧州学院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统筹下组织和实施。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评建办。每年定期调整梧州学院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委员名单;每学期定期调整学校督导组和二级学院督导组成员名单。所有督导组成员由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统一管理,由办公室组织具体活动。

督导管理办法按照《梧州学院教学督导员管理办法(修订)》(梧院办发〔2015〕39号)实施。

六、质量评建信息收集平台

搭建梧州学院教学质量保障网络监控网。教学质量保障网络监控网可持续收集和反馈质量保障信息,是质量保障监控的依据和外在表现。主要收集政策、质量年度报告、评建制度、质量保障机构、质量保障队伍、督导简报、质量保障体系示意图、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包括合格评估、审核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专业认证、课程认证)、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校内评建(包括“课堂环节质量动态监控评建”“形成性评建”、“达成性评建”)、社会评建(包括“培养目标合理性评建”“教学资源保障度评建”和“培养质量评建”)等质量保障相关信息。

七、质量评建信息收集基本要求

(一)依照国家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学校自身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各个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学校依据这些质量标准开展教学工作和评建工作。

(二)组织评建工作,必须在该网络监控平台记录,提交实质性材料(一般包括关于某一项目的评估方案、评价报告、改进措施、改进效果报告等)供学校存档和检查。

八、质量评建资金保障

(一)设立评估专项资金,每个二级学院做好评估预案向评建办申请次年评估专项资金最多15万。

(二)以质量保障网络监控网记录和提交的实质性材料为依据,在次年预算中划拨建设资金。适合分期完成建设的项目可在下一周期评估中申报。由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方案论证。

(三)如未按照上述第四条“质量评建组织形式和内容”完成周期性评建工作的部门,将接受学校调研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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