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桂食药监食餐[2017]6号),继续认定我校第一食堂为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9—10月组织对各市新申报创建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75家学校食堂进行了抽查验收,同时对2013年、2014年获得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235家单位开展复核,抽检复核的比例为10%,最终通过复核被继续认定为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共192家。
我校第一食堂自2014年取得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以来,更加重视食品安全,严把原料采购管理、贮存、进货台账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具体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采取了如下的一些具体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方面。定期对管理人员和食堂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定期制作垃圾食品危害的板报和宣传视频,并对各食堂进行交叉检查和监督,各食堂与饮食服务中心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二、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方面。制作LED显示屏,滚动播放菜式等服务项目,及时录入进货的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学生组织伙管会的作用,对食堂的管理进行监督,完善“食品安全岗位卫生,我岗位我负责”制度和食堂大厅意见薄、意见箱的管理。
三、采用色标管理和透明厨房等先进的管理方法。标识各功能间,按要求按颜色对设备、设施、工用具、容器等张贴标识并定位摆放,在原安装有20多支摄像头的前提下,升级改造完成二期高清摄像,增设15支高清摄像头全面覆盖监控食堂生产间、售卖间的操作流程。
本次专家组于2017年10月16日来我校第一食堂现场开展了复核,根据《广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评价验收表(2017年度)》,从食品经营许可、布局流程与基础设施、专间管理、设施设备、过程管理、采用色标管理等先进方法和软件管理等各项指标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查看资料,并进行了评分,分值达到97分,得到了专家高度肯定和赞扬。
[文:校园网记者 罗程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