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网络安全和舆论应对知识培训班在我校举办
文章类型:学校要闻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7-09-30  点击次数:3427

    9月30日,梧州市网络安全和舆论应对知识培训班在我校明理楼一楼学术报告厅举办。来自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唐兴,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广西工作站副主任林川,梧州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研究所主任、博士后、高级工程师黄寄洪分别为此次培训班作专题报告。
    梧州市单位和中直、区直驻梧单位及有关企业负责网络安全和网络舆情工作负责人,各县(市、区)网信办(网研中心)负责人,我校负责网络安全或网络舆情工作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班由市网信办主任黎威君主持。
    培训班上,唐兴书记作了题为《新媒体与舆论引导》的报告。他围绕“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面临的挑战”、“新媒体在突发事件中的舆论引导”以及“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的‘能力升级’”等三个方面对“网络安全和舆论应对”进行阐述。


    唐兴认为,新媒体为舆论形成和演化提供了更多可能,具有更多不确定性,同时舆论引导存在能力不足的危险。当前的舆论引导模式已进入3.0时代,在进行舆论引导时需要抢占突发事件舆论的先机、把握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基本规律、走出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误区。他还结合高校实际网络案例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做了具体讲解。
    关于新媒体舆论引导的“能力升级”,唐兴则提出“四个原则”“四项手段”以及“四条途径”,并强调本体、主体、介体以及客体在舆论引导时的作用。

    林川副主任为与会人员作了《网络安全法》的主题报告。林川主要从《网络安全法》的总则、涉及主体、基本原则等方面进行相关解读。网络安全的主体有网络运营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II 运者、个人或组织、安全认证检测机构、安全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者、行业组织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基本原则有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共同治理原则。


    林川表示,《网络安全法》作为我国的第一个具有虚拟主权的法律条文,具有较大的突破性。它主要有六大法律亮点,分别为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建立了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确立了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他强调,各个单位部门应重视网络安全,杜绝相关隐患。
    黄寄洪主任就网络安全的新形势、信息与网络安全意识、重大活动安全现状等问题对《重大活动网络安全保障与日常信息安全意识》做出了详细讲解,并从“进攻角度”出发,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网络安全的问题,提出在保障网络安全的过程中要保持初心:最重要的是思想,而非技术。


    黄寄洪强调,网络安全是三分技术七分保障,在管理上保障安全。一要做好顶层规划设计;二要有集中的统一管理;三是信息化和网络安全要同步推进。在保障组织和人员方面,则应设置足够的岗位编制、建立网络安全技术运维团队、加大第三方网络安全服务采购投入、强化安全队伍的培训。

    [文/图:校园网记者  满香秋  张顺英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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