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8日下午,文法学院教工第五支部在明理楼九楼文法学院会议室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支部书记李建平首先传达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通知》精神,进一步向与会党员明确了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的重要讲话精神。与会党员一致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的重要讲话充分表达了我们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学习活动结束后,支部召开了发展党员大会。经支部大会充分讨论表决,决定接收社科部教师孙冶文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文/图:李建平 审核:易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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