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我校教授、研究员、正高级会计师科研处陈剑教授应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邀请,为全市280多名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了主题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会计责任”的专题讲座。
讲座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什么要关心和讨论财务问题,尤其是会计责任问题”入手,认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关心财务问题是时代的呼唤,是对《宪法》的遵守和对《会计法》的实践,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是现阶段反腐败斗争形势、自身生存发展和单位风险防范的需要。
讲座中,陈剑教授着重从“什么是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会计责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应该以怎样的态度认识会计责任?”“新经济形势对我国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提出了什么样的理财新要求?”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应该如何担当会计责任?”等四个方面,以专业、务实的角度解读分析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会计责任,突出了案例分析,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培训效果良好,讲座得到了与会的领导和学员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腐败问题归根到底还是财务问题,特别是制度漏洞给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留下了空间,监督不力为权力滥用留下了空隙。因此,我国《会计法》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和“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突出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负责的同时,也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明晰财务理论和落实会计责任主体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
当前,讨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会计责任》问题,非常有现实意义,也很有必要。
[文:李宁 审核: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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