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举办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视频培训会,旨在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提高学生管理干部的管理能力及服务意识。
学校在明理楼七楼视频室设分会场,学工处、教务处、团委相关负责人,各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及全体辅导员参加了视频会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王廷主任出席了会议,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规定》的学习工作,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充分发挥“立德树人,学生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规范高校的管理行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培训,加大宣传。各高校要对相关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举行座谈会、培训班等方式,深刻领悟《规定》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使学生全面了解《规定》的内容,并做到熟知践行;三是加强组织,及时做好修订工作。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管理的相关修订工作,成立专项小组,明确职责,及时完善和落实修订的相关工作,积极发挥依法治校的作用;四是严格管理,及时上报备案。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加快修订学生管理的规定,并及时上报新修订的学生管理方案。
随后,王廷围绕“修订背景、修订原则与内容、贯彻落实”方面,解读了《规定》。他表示,《规定》是在新的工作形势下修订的,强调高校要以育人为本,注重维护学校依法有效实施管理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之间的平衡,着力完善与修订新的学习制度、成绩考核制度、转学与转专业制度等,大力增强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的自主权,突出践行法治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贯彻落实方面,他指出要深化和推进高校依法治校,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促进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动政府与高校之间构建新型关系,深化管办评分离改革。
会上,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副处长钟国文、广西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沈大强也分别对《规定》作了详细的解读。
[文:校园网记者 覃志杰/图:吕官弟]
视频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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